阿里巴巴的一家无人便利店,引来了大批关注,虽然质疑RFID标签老酒装新瓶,生物识别技术的准确率也可能遇到实际障碍,无人只是替代了收银等,依旧让人们对科技植入司空见惯的超商,引发肉眼可见的改变,产生兴趣。毕竟,不论是生物识别、“无人”、大数据这些标签,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说,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躲在台后,对于普罗大众来说,难以感受到技术对生活产生了什么直接的改变。
不过,即便大部分的超市依旧需要拉长着脸的收银员,我们在阿里的无人店中看到的那些技术,其实已经在被不断地运用到实际的线下实体店经营中了,我们说的,并不是亚马逊的无人超市,或者上海广州的试点小店,而是正儿八经的美国第一大连锁超市,那个看上去和十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的沃尔玛。
近日,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文章中,披露了沃尔玛正在研发的一项技术,用面部表情识别技术,观测客户的情绪,以便更加直接、及时地获取用户的情绪信息,并给予反馈。
根据沃尔玛的专利申请来看,这项技术是利用摄像头,甄别结账等候区的顾客的名捕表情和动作,通过这些生物信息,将顾客的情绪进行分类,并锁定对服务不满意的用户。一旦系统监测到了“不高兴”的客人,那么店内的其他员工就会即时报告到收银台,让收银员获取安抚客人的指令,至少避免了火上浇油。
除了即时的反映之外,沃尔玛还将收集这些数据,分析购买者的购买行为和情绪反映,分析消费金额与各种情绪的关系。
沃尔玛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,其实早就开始了。
在早些时候,沃尔玛就宣布了用人脸识别抓到小偷的技术。摄像头会自动甄别在该沃尔玛的小偷图像库中的人,并让安保人员更有针对性地提防他们。后来,这个技术的数据库开始扩张,将全国的数据都汇总到一起,并在入口探测每一个顾客的面部,将可疑人员的信息直接报告给安保。
不过,由于技术的效率和涉及的客户隐私问题,该项目最终被暂停。而现在,刷脸的技术已经无可避免地要成为各种消费场合的工具,而我们曾经担心的隐私问题,正在被无限制地滥用。
人还能够获得应有的保护和尊重吗?个人在公共场合的信息、形象、情绪、表情,商户是否天然拥有使用权?所谓的使用权的范围,究竟有多大?是否具有授权给第三方的权利?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,每一个人,都像一个个无感的数据,被肆意使用、分享,成为集体中被授权的个体,这样,真的好吗?